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全國電力價格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17年4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省開展電力價格專項檢查,檢查范圍是各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物業和轉供電單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2016年1月1日以來電力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重大問題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重點檢查銷售電價、輸配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和環保電價政策執行情況。
銷售電價方面主要檢查物業和轉供電單位是否存在違反《省物價局關于規范非直抄用戶用電價格政策的通知》(鄂價環資〔2016〕107號),擅自提高目錄電價標準,搭車收取其他服務費用,未經用戶協商同意強制攤派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以及部分發電企業(直供社會用戶)直接對社會用戶供電,是否存在不執行相關電價政策的行為。
差別電價方面主要檢查優惠電價政策是否執行到位,高耗能企業是否按規定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
環保電價方面主要檢查新能源發電企業是否存在虛報冒領、弄虛作假騙取電價補貼的行為。
此次檢查采取集中檢查、重點督查、下查一級、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對以往檢查中存在重大價格違法問題的單位,要重點檢查;對問題未糾正的,要加大力度進行徹底糾正和處理;對提高實體經濟企業、商戶銷售電價,轉嫁負擔,多收費用等行為要進行嚴厲查處;對未嚴格按政策落實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的,責令其盡快落實,并補收電價款差額。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