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立法者們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將大大提振有關歐盟清潔能源的雄心。歐洲議會日前表示,到2030年,歐盟能源消耗的1/3以上應來自于風力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而現有目標僅略高于1/4。但這一決定尚未具有法律約束力——歐洲議會現在需要與各國政府協商該計劃,而后者可能會試圖降低這一目標。
這些措施旨在幫助歐盟減少二氧化碳氣體的排放。歐盟是世界第三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僅次于中國和美國,其排放的溫室氣體約占全球總排放量的10%。根據《巴黎氣候協議》,歐盟各國政府已于2016年達成協議,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削減至少40%。這一目標如今仍然有效。
上個月,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歐盟各成員國投票決定,到2030年,27%的能源需求以及一半的電力需求應該來自于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而不是核能。這是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目標。但是,歐洲議會下屬工業、研究和能源專家委員會的一些成員認為,這一目標還遠遠不夠。他們之前曾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應至少占歐盟能源結構的35%。歐洲議會于1月17日投票支持這一目標。
挪威奧斯陸國際氣候與環境研究中心氣候政策專家Glen Peters表示:“提升的政策雄心是受歡迎的消息。”但無論是當前的約束性協議還是新草案都沒有明確說明它們將削減多少溫室氣體排放。Peters說,因此,它們無法保證歐盟將達到2030年的排放目標。“只有時間的推移才能夠揭示,這些相互作用的政策的結合是否有效地減少了溫室氣體的排放。”
歐盟也有一個更短期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到2020年從清潔能源中獲得20%的能源。這一目標依然沒有改變,而歐盟似乎也有望實現這一目標。自2004年以來,來自可再生能源的能源占比已經翻了一番,達到了最終能源消耗的17%(包括取暖和運輸的能源消耗)。
在一些歐盟國家,清潔能源已經占據主導地位——瑞典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需求已經超過其能源需求的50%,而芬蘭約為40%。其他國家,如德國,正計劃在未來幾十年大力擴大可再生能源的產能。但是,包括荷蘭和英國在內的一些國家仍然落在后面。
批評人士指出,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目標可能會促使各國通過燃燒生物質來產生更多的電力,而這可能會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并會導致碳排放。
科學家尤其關注森林生物量,它包括砍伐現有樹木,燃燒它們以獲得生物能源,同時釋放出原本被其封存的碳。近日,700多名科學家寫信給歐洲議會,敦促其禁止這種做法。但是該草案并沒有提出徹底的禁令——它只是說,應該把“優先權”賦予焚燒木材廢料和殘留物。
“未來的幾十年里,在能源生產中,讓圓木燃燒起來會產生一種危害氣候的碳債務。”Felix Creutzig說。他是位于柏林的墨卡托全球土地和氣候變化研究機構的土地使用專家。他說:“這是一個概念上的錯誤,與歐洲可再生能源計劃的氣候緩解目標背道而馳。”
然而,這項法律草案將禁止棕櫚油在2021年以后作為生物燃料進行使用,這是因為棕櫚油被廣泛認為是導致森林砍伐的罪魁禍首。此舉引發了馬來西亞對于投票結果的抗議,該國是棕櫚油在歐洲的主要出口國。
歐洲議會還投票通過提高歐盟的能源效率目標,并使其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當前的能源計劃,歐盟成員國需要在2021年以后實現建筑和消費品的30%的能源效率;歐洲議會現在建議它們在那個時候達到35%的能源效率。
一次能源可以進一步分為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兩大類型。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水能、風能、生物質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溫差能、地熱能等。它們在自然界可以循環再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不需要人力參與便會自動再生,是相對于會窮盡的非再生能源的一種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