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發布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要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
從歐美國家的能源結構調整脈絡來看,經歷了從煤炭、石油到天然氣再到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路徑。由于歐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起步早,多數已經實現了碳達峰,隨著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的提高,正逐步實現降碳。
再看中國的情況,目前已經制定了2030年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標。但是,中國的資源稟賦,特別是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較高的情況,決定了中國很難復制歐美國家的降碳路徑。為應對這一情況,風、光等可再生能源亟需進一步走上能源結構轉型的前臺。
事實上,無論是水電、核電亦或生物質發電,至少在2030年前的額外增量空間都非常有限,在眾多可再生能源中,風、光實現躍升發展已成為行業共識,占比將進一步提升。
按照風光在增量電量相等的情形測算,“十四五”時期,風、光新增裝機在5億千瓦左右,“十五五”時期在6億~7億千瓦之間。隨著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逐步形成,電力系統的結構和運行方式需要進行根本性改變。
當然,新能源的發展也需要有的放矢,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提出,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這其中有兩個含義,一是新能源必須安全可靠,二是傳統能源與新能源還需要優化組合、協同發展。
就前者而言,新能源發電穩定性不強,可調、可控性較弱,這是業內普遍認知。隨著新能源在整個電力系統的占比提升,其必須要實現用電高峰期“頂得上去”、用電低峰期“壓得下來”的靈活性資源分配與調度。然而,去年9月下旬東北限電期間的數據顯示,新能源出力不及裝機容量10%,由此可見,風、光等新能源要實現安全可靠、靈活調控仍任重道遠。
新能源的可靠性也有另外一層含義,即要保持供應鏈的穩定。顯然,最近兩年光伏產業鏈價格大起大落,上下游供需能力不匹配并不符合這一要求。
當前,全球范圍能源電力供需形勢發生深刻變化,去年三季度開始,隨著全球經濟逐漸恢復,能源消費快速回升,國際煤炭、石油、天然氣供求壓力增大、價格持續攀升,多國出現能源電力短缺。2021年的能源短缺始于歐洲,并向全球、全品種蔓延。
基于這一情況,新能源理應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當然,就中國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而言,要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的優化組合。
隨著新能源占比提升,新能源小發期間電力供應不足和大發期間消納困難的問題會頻繁交替出現、此消彼長,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還需要依靠火電裝機規模和火電的靈活性。
風、光新能源在助力“雙碳”目標的過程中,還應重視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例如,光伏發電與信息數據領域融合,在通信基站建光伏(光伏+5G),大數據中心光伏直供電;光伏發電與交通領域融合,實現光儲充一體化,光伏直流充電,傳統油企提出油電氣氫綜合能源服務站發展模式等。(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