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于今年3月1日起實施,這是安徽省首部地方性電力行業綜合性法規,將為全省電力事業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礎。
推動電力發展方面,協調電力發展規劃銜接,細化電力建設相關法律條款,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要。明確縣級以上政府、電網企業應當協同推進“長三角特高壓樞紐”建設,共同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在安徽落地實施。擴大公眾參與度,要求編制電力發展相關規劃應當廣泛征求電力企業、社會公眾及專家等意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加強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規劃與電力規劃統籌,推動城市中心區電纜入地,提升土地的綜合利用效率,美化市容環境。
提升服務水平方面,規定了供電企業優化營商環境的責任與義務,要求辦理用電業務,自受電裝置檢驗合格并辦結相關手續之日起,居民用戶不超過兩個工作日,非居民用戶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壓縮供電搶修服務時限,城區范圍內不超過45分鐘,農村地區不超過90分鐘,邊遠、交通不便地區不超過120分鐘。
推動能源轉型方面,進一步完善新能源發電設備入網、電能消納和收購等相關法律制度,確定了住宅小區、商業綜合體等配電和充換電設施建設管理要求,鼓勵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新型能源體系構建。要求電力企業、用戶應當按照規定采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鼓勵在工農業生產、建筑、交通運輸、居民生活等領域開展電能替代,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
保障電力安全方面,界定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相關部門、企業以及用戶的權責,構建電力設施保護、緊急避險等機制,防范化解各類電網風險,切實保障我省電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