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才兼備原則
選拔和使用人才按照全面衡量,德才兼備的要求,堅持有德無才是庸人,有才無德是小人,德才不可偏廢。
二、“效果論”原則
我們堅持的“效果論”用人機制,使一大批德才兼備的人才脫穎而出,成為企業發展的棟梁。
三、實踐第一的原則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才須待七年期”。
四、優勝劣汰的原則
在選用人才上,我們實現了由“伯樂相馬”向“賽場選馬”的轉變,誰干得最好,我們就作為人才加以重用;否則,只能被淘汰出局。
五、“人人是人才”的原則
在人才使用上,消除模式化和神秘化,做到因人而宜,量才適用。只要在合適的崗位上發揮出最大程度的才智,就是一定意義的人才。 我們按照這個原則,根據每個員工的水平、特長、閱歷、性格等,將其安排到相對適宜的崗位上,做到了人盡其才,才盡其能,促進了企業持續、快速、高效發展。